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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以人民幣列示)
P.108
/ 中國通信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1
主要業務及組織結構
(a)
主要業務
中國通信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統稱「本集團」)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
一家為電信、媒體及科技等信息化領域提供服務且具領導地位的服務供應商。本集團在中國及海外
提供全面的電信相關支撐服務,包括
(i)
電信網絡基建之設計、建設及監督及管理;
(ii)
業務流程外判
(包括網絡維護、設施管理及電信服務與產品分銷);及
(iii)
應用、內容及其他服務。
(b)
組織結構
本公司是根據中國電信集團公司(「中國電信」)的重組(詳見下文),於
2006
8
30
日在中國按中國
公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電信是由中國國務院直接監管的國有企業。根據重組安排(詳見
下文),本集團從中國電信承接以前年度由中國電信全資擁有或受控制的子公司於中國六省市分別
為廣東省、浙江省、上海市、福建省、湖北省及海南省的其電信相關支撐業務(統稱「原有業務」)。
本公司是由中國電信、廣東省電信實業集團公司及浙江省電信實業集團公司以經營原有業務的子公
司及資金注資成立。
根據重組安排(詳見下文),原有業務包括其相關資產及負債自
2006
3
31
日起從中國電信剝離並
轉入本集團(「重組」)。重組如下:
(i)
中國電信進行重組的全面的電信相關支撐服務包括
(1)
電信網絡基建設計、建設及監督及管
理;
(2)
業務流程外判服務包括網絡維護、設施管理及電信服務和產品分銷等;及
(3)
應用、內
容及其他服務。
(ii)
本公司以大約
3,623.4
百萬股每股面值人民幣
1
元的內資普通股作為以資產注入形式向本公司
注入經營原有業務的子公司的淨資產作價款。
(iii)
於重組完成後,本集團即持有大部分原有業務的相關經營資產及負債,其業務包括
(1)
電信網
絡基建設計、建設及監督及管理;
(2)
業務流程外判服務,包括網絡維護、設施管理及電信服
務和產品分銷等;及
(3)
應用、內容及其他服務。
(iv)
重組過程中,若干以往與原有業務相關的資產及負債並沒有注入本公司,仍由中國電信保
留。
以上重組程序的結果基本等同將重組前由中國電信擁有或控制原有業務的相關電信服務的經營資產
及負債由中國電信注入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