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以人民幣列示)
P.152
/ 中國通信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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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提費用及其他應付款
本集團
本公司
2011
2010
2011
2010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應付工資及福利
1,406,910
1,185,048
6,384
13,027
應付同系子公司款項(註
i
)
886,288
826,436
33,658
21,630
預收賬款
714,124
761,531
–
–
應付所得稅以外的其他稅項
448,791
444,171
2,590
2,653
應付中國電信集團的特別股息和
目標業務的利潤分配(註
ii
)
114,337
166,655
–
–
應付股息
82,137
59,586
13,721
–
與固定資產建造和購置相關的應付款項
144,478
148,305
–
–
其他
3,010,110
2,972,574
43,801
46,075
6,807,175
6,564,306
100,154
83,385
註:
(i)
應付同系子公司款項為無抵押,免息及預期一年內支付。
(ii)
特別股息和目標業務的利潤分配
按本公司
2006
年
11
月
27
日的售股章程的披露,根據中國財政部所頒佈的《企業公司制改建有關國有資本管理與
財務處理的暫行規定》及於
2006
年
11
月
1
日通過的決議,董事建議及本公司股東同意分派本集團自
2006
年
4
月
1
日至
2006
年
8
月
29
日(公司成立日的前一天)止期間的可供分配利潤。于同一決議,董事建議及本公司股東同意
分派本集團自
2006
年
8
月
30
日(公司成立日)至於聯交所上市日的前一天(即
2006
年
12
月
7
日)止期間的可供分配
利潤(合稱「
2006
年特別股息」)。
根據於
2007
年
4
月
17
日董事會通過的決議,董事決議向中國電信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分派
2006
年特別股息合共
人民幣
535
百萬元,其中人民幣
117
百萬元於子公司層面直接分派。本公司已於
2007
年
7
月起,向中國電信集團
及其子公司就
2006
年的特別股息支付了款項。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本集團已向中國電信集團及其子
公司支付特別股息人民幣
498
百萬元。
按本公司
2007
年
6
月
20
日的通函的披露,與中國國務院辦公廳發出的《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資委關於進一步規
範國有企業改制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所載原則一致,由
2007
年
2
月
1
日起至
2007
年
8
月
31
日止目標業務的淨資
產變動以現金方式分派給中國電信集團及其子公司合共人民幣
197
百萬元。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本集
團已分派給中國電信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合共人民幣
120
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