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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以人民幣列示)
二零一一年年報 /
P.173
47
可供分配的儲備
(續)
2011
2010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12
31
305,805
231,091
上述金額在符合中國會計準則及規定的基礎上確定。
附註:
(i)
股本溢價是指
2006
年首次公開發行和
2008
年增發新股時,已發行股票的面值總額和收到的淨收益總額之間的
差異。
(ii)
資本公積是指已發行股票的面值總額,和本公司在成立時從中國電信集團公司、廣東省電信實業集團公司和浙
江省電信實業公司轉入的淨資產總額之間的差額。其後,資本公積由目標業務的收購對價和
2007
年目標業務的
淨資產價值之間的差額抵消。
(iii)
根據本公司章程細則、中國會計準則及規定,本公司須將其淨利潤的
10%
轉入法定盈餘儲備,直至儲備餘額達
到註冊資本的
50%
上述轉入儲備須於股息分配給股東之前完成。法定盈餘儲備可用於彌補上一年度虧損(如有),或用於拓展本公
司業務,並可通過發行新股、或增加股東持有股票的面值從而轉換為股本,前提是上述發行、或增發後的儲備
餘額不能少於註冊資本的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