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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報告書
/ 二零一一年年報 /
P.55
在本公司股份及相關股份中的重大權益與淡倉
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336
條(香港法例
571
章)規定須存置之權益登記冊的記
錄,有權在本公司股東大會上行使或控制行使
5%
或以上投票權的人士(不包括董事、監事)在本公司之股份或股
本衍生工具的相關股份中的權益或淡倉如下:
股東名稱
股份類別 身份
股份數目
佔類別發行
股份數
的比例
(%)
佔發行股份
總數
的比例
(%)
中國電信集團公司 內資股 實益擁有人
2,926,752,080 (L)
77.45
50.71
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 內資股 實益擁有人
506,880,000 (L)
13.30
8.78
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集團
有限公司
內資股 實益擁有人
236,300,000 (L)
6.25
4.09
Commonwealth Bank of
Australia
H
股 大股東所控制的
法團的權益
381,945,795 (L)
19.17
6.62
*
註:
(L)
-好倉
玆提述本公司於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三日刊發的
H
股供股章程。根據與本公司訂立的承銷協議,
H
股供股之
承銷商中信証券融資(香港)有限公司同意全數包銷最多
398,570,040
H
股供股股份。因此於二零一一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中信証券融資(香港)有限公司於
398,570,040
股股份持有好倉及
188,087,774
股股份持有
淡倉。而中信証券股份有限公司是中信証券國際有限公司的唯一股東,中信証券國際有限公司全資擁有中
信証券融資(香港)有限公司,從而亦擁有前述權益。中國電信集團公司亦透過其全資子公司廣華物業有限
公司於
188,087,774
H
股股份持有好倉,後者與中信証券融資(香港)有限公司訂立分銷協議,分銷不超
188,087,774
H
股供股股份。因
H
股供股股份獲超額認購,於二零一二年二月
H
股供股完成後,中信証
券融資(香港)有限公司及廣華物業有限公司並無持有本公司股份。
除上述披露之外,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336
條規定須存置之權益登記冊
中,並無任何其他人在本公司之股份或股本衍生工具的相關股份中擁有權益或持有淡倉的任何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