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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管治報告
P.70
/ 中國通信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致力於維持良好的企業管治標準及程序,確保資料披露的完整性、透明性和質量,努力使本公司運作更為
規範,管理更為有效,最大程度地維護股東的整體利益。
企業管治常規
作為一家於中國內地註冊成立,並於聯交所上市的公司,本公司一方面遵循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另一方面以中
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兩地適用的法律法規和監管要求作為公司企業管治的基本指引。
本集團在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的基礎上,不斷深化內控及風險管理體系建設,逐步完善內控體系
IT
支撐系
統,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透明度。本集團在公司治理方面多年的持續努力也得到資本市場的肯定,在亞洲權威財
經雜誌《財資》「亞太企業獎」評選中再次獲得金獎,在「
2011
年最具潛力中國企業」評選中再次獲選為電信行業中最
具潛力中國企業之一。此外,本集團在亞洲著名企業管治雜誌《
Corporate Governance Asia
》「
2011
年度亞洲卓越
企業表揚大獎」評選中,也獲得中國公司最佳投資者關係獎。
截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內,本公司一直遵守上市規則附錄十四《企業管治常規守則》內的守則條文
(「守則條文」)。除此以外,本公司也按照實際情況採納若干適用的上市規則附錄十四《企業管治常規守則》內的建
議最佳常規(「最佳常規)。
本公司董事確認他們有編製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本集團」)的財務報表的責任,並確保財務報表是根據有關法律
規定及公司適用的會計準則編製;董事亦保證會準時刊發本公司的財務報表。
本公司的外聘核數師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就本集團財務報表進行報告的責任聲明載於本年報第
97
頁的獨立核數師
報告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