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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通信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會報告書
優先認股權
本公司之章程未就優先認股權作出規定,不要求本公司按股東的持股比例向現有股東發售新股。
主要客戶及供貨商
於報告期內,本集團向前五家最大客戶提供的銷售,佔本集團當年總銷售的
65.9%
,而向最大客戶的銷售佔本集
團當年總銷售的
42.9%
,本集團向前五家最大供貨商作出的採購不超過本集團總採購的
4%
據董事會瞭解,本集團於報告期內前五家最大客戶中,截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非執行董事劉愛
力先生在前五家最大客戶之一的中國移動下屬中國移動有限公司持有
224,100
股認股權;截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本公司非執行董事張鈞安先生在前五家最大客戶之一的中國聯通下屬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香港)股份有
限公司持有
460,000
股認股權。
除此之外,本集團有關董事及其連絡人以及任何持有本公司
5%
以上發行股本的股東在上述供貨商或客戶中均不
持有任何權益。
關連交易
於二零一一年四月十日,本公司之直接全資附屬公司浙江省通信產業服務有限公司(「浙江通服」)與中國電信之間
接全資附屬公司迪佛電信集團有限公司(「迪佛電信」)訂立股權轉讓協議,據此,浙江通服同意出售,而迪佛電信
同意收購浙江南天郵電通訊技術有限公司(「浙江南天」)之
100%
股本權益,總代價為人民幣
194.1115
百萬元,以
現金支付。完成出售事項後,浙江南天將終止為本公司之附屬公司。透過內部業務重組,浙江通服已將浙江南天
內與本公司主要業務相符之業務與另一間附屬公司整合。至於與本公司主要業務並不相符之業務,浙江通服擬通
過出售其於浙江南天之股本權益加以處置。透過進行出售事宜,浙江通服之運營效率及競爭實力可進一步加強及
提升。迪佛電信為本公司控股股東中國電信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因此,根據上市規則,迪佛電信為本公司之關
連人士,故出售事項構成本公司之關連交易。本公司已就此關連交易遵守了上市規則的相關條件,並已於二零
一一年四月十一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