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信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年報
120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2.
主要會計政策
(續)
(aa)
分部報告
經營分部及財務報表中的各分部項目是從財務資料中分辨出來,定期供本集團最高行政管理層為本集團各業務
分部和地區分部作資源配置和進行績效評核。
除非分部有相若的經濟特徵,以及對於產品或服務性質、生產過程的性質、顧客的類型或組別、分發產品和提供
勞務所使用的方法以及監管環境的性質是相類似的,否則單個重大的經營分部在財務彙報中不會加合併。假如
不屬於單個重大的經營分部符合上述大多數特徵,它們可能會被加合併。
由於本集團只有一個業務分部,因此並無更多分部資料提供(見附註
43
)。
(bb)
股息或利潤分配
股息或利潤分配在宣佈分派期間確認為負債。
(cc)
關聯方
(a)
倘出現下列情況一個個人或該個人之近親被視為與本集團有關聯:
(i)
控制或共同控制本集團﹔
(ii)
對本集團有重大影響﹔或
(iii)
為本集團或本集團母公司主要管理人員之一。
(b)
倘出現下列情況該企業被視為與本集團有關聯:
(i)
該企業與本集團屬同一集團的成員(即各母公司、附屬公司及同系附屬公司為互相關聯);
(ii)
一個企業為另一企業的聯營公司或合營公司(或集團之成員之聯營公司或合營公司,而該集團當中之
另一企業為成員);
(iii)
兩個企業皆為同一第三方之合營公司;
(iv)
一個企業為第三方企業之合營公司及另一企業為該第三方之聯營公司;
(v)
該企業受
(a)
所識別之人士控制或共同控制;
(vi)
於
(a)(i)
所識別對企業有重大影響之人士,或是企業(或企業之母公司)主要管理人員之一。
一個個人之近親是指預期他們在與企業交易中可能會影響該個人或受其影響的家族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