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信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年報
170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46.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會計年度已頒佈但尚未生效的會計準則修訂、新會計準
則和闡釋可能帶來的影響
(續)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
16
號租賃
(續)
對於出租人會計處理而言,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
16
號基本上沿用了國際會計準則第
17
號出租人的會計要求。出租人
繼續將租賃劃分為經營租賃或者融資租賃,並對這兩種租賃採用不同的會計處理。
本公司董事預期在未來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
16
號的應用可能會對本集團合併財務報告中的報告金額和披露構成重大影
響。但是,在本集團詳細覆核之前可能無法提供有關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
16
號帶來的影響的合理估計。
47.
直接及最終控股公司
本公司董事認為本集團於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直接及最終控股公司為在中國境內成立的國有企業 — 中國電信集團公
司。該公司並沒有編製公開發佈的財務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