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信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年報
167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46.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會計年度已頒佈但尚未生效的會計準則修訂、新會計準
則和闡釋可能帶來的影響
截至本合併財務報表發出日,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頒佈了以下會計準則修訂和新會計準則。本集團並未於本合併財務
報表中採用此等並未對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生效的會計準則修訂、新會計準則和闡釋。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
9
號
金融工具
1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
15
號
和客戶之間的合同產生的收入
1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
16
號
租賃
2
對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
11
號的修訂
共同安排中權益的會計處理
3
對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的修訂
主動披露
3
對國際會計準則第
16
號和第
38
號的修訂
可接受的折舊和攤銷方法的澄清
3
對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修訂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年度改進
2012–2014
3
對國際會計準則第
16
號和第
41
號的修訂
農業:生產性植物
3
對國際財務報告標準第
10
號和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的修訂 投資者與其聯營或合營企業之間的資產轉讓或投入
4
對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
10
、
12
號和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的修訂 投資主體:實施合併例外的規定
3
對國際會計準則第
7
號的修訂
主動披露
5
對國際會計準則第
12
號的修訂
未實現虧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確認
5
1
於
2018
年
1
月
1
日或之後開始的年度期間生效。
2
於
2019
年
1
月
1
日或之後開始的年度期間生效。
3
於
2016
年
1
月
1
日或之後開始的年度期間生效。
4
生效日期並未釐定。
5
於
2017
年
1
月
1
日或之後開始的年度期間生效。
除下列描述外,本公司的董事預期上述新訂及經修訂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將不會對本集團之合併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
響。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
2009
年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
9
號中引入了對金融資產的分類及計量的新要求。
2010
年又對國際財務標準第
9
號進行了
修訂,納入了對金融負債的分類及計量以及終止確認的要求。
2013
年的修訂又新引入了對一般套期會計的規定。
2014
年發佈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
9
號修訂主要引入
(a)
金融資產減值規定,及
(b)
對某些簡單債務工具的分類及計量的少量
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