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信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年報
103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1.
主要業務及組織結構
(續)
(b)
組織結構
(續)
(iii)
於重組完成後,本集團即持有大部分原有業務的相關經營資產及負債,其業務包括
(1)
電信基建服務之設
計、施工及項目監理;
(2)
業務流程外判服務,包括信息技術基礎設施管理、通用設施管理及電信服務和產
品分銷等;及
(3)
應用、內容及其他服務。
(iv)
重組過程中,若干以往與原有業務相關的資產及負債並沒有注入本公司,仍由中國電信保留。
以上重組程式的結果基本等同將重組前由中國電信擁有或控制原有業務的相關電信服務的經營資產及負債由中
國電信注入本公司。
於
2006
年
12
月,本公司首次公開發售股票,以每股港幣
2.20
元發行
1,291,293,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幣
1.00
元的
H
股,售予香港和海外投資者。此外,因首次公開發售股票,中國電信及其子公司亦將
129,129,300
股每股人民幣
1.00
元的內資國有股轉為
H
股,並轉讓於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社保基金會」)。於
2006
年
12
月,本公司亦
行使超額配售權,以每股港幣
2.20
元發行
193,693,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幣
1.00
元的
H
股。此外,因行使超額配售
權,中國電信及其子公司亦將
19,369,300
股每股人民幣
1.00
元的內資國有股轉為
H
股,並轉讓於社保基金會。於
2008
年
4
月,本公司以每股人民幣
5.25
元的價格,完成了總計
326,696,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幣
1.00
元的
H
股的
配售(「配售」)。因該次配售,由國家社保基金會理事會持有的
32,669,600
股每股人民幣
1.00
元的國內法人股已
轉換為
H
股。於
2012
年
2
月
8
日,本公司按每
10
股現有
H
股配
2
股
H
股供股股份的基準,以每股
H
股供股股份
3.19
港元的價格發行
398,570,040
股
H
股,同時以每
10
股現有內資股配
2
股內資股供股股份的基準,以每股內資股供
股股份人民幣
2.59
元價格發行
755,766,360
股內資股。總計
2,391,420,240
股
H
股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
交所」)掛牌上市。
根據於
2007
年
6
月
15
日簽訂的收購協定,本公司向中國電信收購位於中國江蘇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南省、
廣西壯族自治區、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電信基建
服務、業務流程外判服務及應用、內容及其他服務和廣東南方通信全球通智慧卡系統有限公司及寧波公眾信息
產業有限公司的股權(「目標業務」)。收購於
2007
年
8
月
31
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