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良好企业管治常规的重要组成部份,本公司董事会自本公司上市已设立了五个董事委员会,包括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不竞争承诺审议委员会及行使优先受让权及优先购买权委员会,负责监察本公司各领域之整体事务及协助履行职责。除提名委员会主席外,该五个董事委员会成员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以确保独立、客观之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并担当审查及监控角色。二零一九年八月,本公司新设立战略委员会以持续提升公司的企业管治。
本公司董事会委员会的组成如下:
战略 委员会 |
审核 委员会 |
薪酬 委员会 |
提名 委员会 |
不竞争承诺 审议委员会 |
行使优先受让权及 优先购买权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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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晓维先生 | ||||||
闫 栋先生 | ||||||
沈阿强先生 | ||||||
高同庆先生 | ||||||
唐永博先生 | ||||||
刘爱华先生 | ||||||
萧伟强先生 | ||||||
吕廷杰先生 | ||||||
王 琪先生 | ||||||
王春阁先生 |
委员会主席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