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信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年報
56
董事會報告書
物資採購服務框架協議
根據物資採購服務框架協議,本公司已同意向中國電信集團提供綜合物資採購服務,包括但不限於
(i)
採購進口電信物資、國
內電信物資及國內非電信物資;
(ii)
物資採購的中介服務;
(iii)
銷售本集團製造的電信物資;
(iv)
轉售購自獨立第三方的物資;
及
(v)
投標管理、技術規格檢查、倉儲、運輸及安裝服務。依據同一份協議,中國電信同意向本集團提供綜合物資採購服務,
包括但不限於
(i)
銷售由中國電信集團製造的電信物資;
(ii)
轉售購自獨立第三方的物資;
(iii)
物資採購的中介服務;及
(iv)
倉
儲、運輸及安裝服務。
物資採購服務框架協議項下提供綜合物資採購服務的定價基準如下:
(1)
進口電信物資採購服務最高按合約價值的
1%
提供;
(2)
國內電信物資及其他國內非電信材料採購服務最高按合約價值的
3%
提供;
(3)
其他服務:
(i)
市場價。在具體釐定市場價時,本公司相關子公司的業務和財務部門會收集相關市場信息(包括但不限於近期相
同或類似交易的價格變動),審閱及對比本集團最近一年與中國電信集團及獨立第三方訂立的相同或類似交易的
成本和利潤,並準備報價方案,提交本公司相關子公司的市場部審核,或視實際情況(如交易金額及規模等)由
本公司相關子公司的市場部上報該子公司的管理層審核。本公司相關子公司的市場部或管理層會主要考慮以下
因素:
(i)
服務成本;
(ii)
市場中其他服務提供者向中國電信集團或本公司提供相同或類似服務的價格;
(iii)
本公司
過往向中國電信集團及獨立第三方提供相同或類似服務的價格,或本公司過往自中國電信集團及獨立第三方獲
取相同或類似服務的價格;或
(ii)
如沒有或無法確定市場價,則按協議價定價。本款所稱「協議價」是指按照合理成本加銷售環節稅金和合理利潤
而確定的價格。在釐定協議價時,本公司相關子公司的業務和財務部門會審閱及對比本集團最近一年與中國電
信集團及獨立第三方訂立的相同或類似交易的成本和利潤,綜合考慮歷史價格、交易規模、有關行業的平均利潤
率、供求、勞工成本、當地物價及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後形成報價建議,提交本公司相關子公司的市場部審核,
或視實際情況(如交易金額及規模等)由本公司相關子公司的市場部上報該子公司的管理層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