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管治報告
中國通信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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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致力於維持良好的企業管治標準及程序,確保信息披露的完整性、透明性和質量,努力使本公司運作更為規範,管理
更為有效,最大程度地維護股東的整體利益。
企業管治常規
作為一家於中國內地註冊成立,並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上市的公司,本公司一方面遵循香港聯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另一方面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兩地適用的法律法規和監管要
求作為本公司企業管治的基本指引。本集團在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的基礎上,不斷深化內控及風險管理體系建設,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透明度。
董事會負責履行企業管治職責,包括制定及檢討本公司的企業管治政策及常規,檢討及監察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培訓及
持續專業發展,檢討及監察本公司在遵守法律及監管規定方面的政策及常規,制定、檢討及監察員工及董事的操守準則及
合規手冊,檢討本公司遵守《企業管治守則》的情況及在《企業管治報告》內的披露。
本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多年來一直備受資本市場的肯定,在二零一五年,除獲《
Corporate Governance Asia
》頒發「亞洲最佳
公司 — 企業管治典範」獎項外,更在《財資》再次獲得「財務表現、企業管治和投資者關係」金獎,亦在《大公報》舉辨的中國
證券「金紫荊」獎中獲評選為「最佳公司治理上市公司」。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已遵守上市規則附錄十四中《企業管治守則》所載的守則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