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信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年報 - page 85

中國通信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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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管治報告
不競爭承諾審議委員會
不競爭承諾審議委員會由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呂廷杰先生擔任主席,其他成員為趙純均先生及吳太石先生。不競爭
承諾審議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監察中國電信向本公司作出的不競爭承諾的執行情況。
於二零一五年度,不競爭承諾審議委員會召開了兩次會議,主要審議有關中國電信執行不競爭承諾的情況,並向董事會提
出建議。
本公司已收到中國電信出具給本公司的信函,此函件聲明中國電信在二零一五年度沒有發生違反不競爭承諾的事項,其內
容經不競爭承諾審議委員會及董事會審閱。
行使優先受讓權及優先購買權委員會
行使優先受讓權及優先購買權委員會由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趙純均先生擔任主席、其他成員為王軍先生及蕭偉強先
生。行使優先受讓權及優先購買權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監察中國電信於本公司上市時所授優先受讓權及優先購買權的執行
情況,並於行使優先受讓權及優先購買權時保障獨立股東的權益。按照行使優先受讓權及優先購買權委員會章程,委員會
在需要時召開會議。於二零一五年度,行使優先受讓權及優先購買權委員會並沒有召開任何會議。
獨立董事委員會
根據上市規則有關規定,公司就進行須經獨立股東批淮的關連交易等有關交易時,須設立獨立董事委員會,成員須全部是
獨立非執行董事,就有關交易或安排的條款是否公平合理,以及有關交易或安排是否符合公司及其股東整體利益而向股東
給予意見。
本公司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召開了獨立董事委員會,成員包括本公司全部五名獨立非執行董事,主要審議了與中國
電信關於修訂年度上限、續展持續關連交易、建議新年度上限等議案,並向獨立股東提供推薦意見。有關該議案的詳情及
獨立董事委員會意見載於本公司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的股東通函中。
監事會
本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成立監事會。監事會由三名監事組成,韓芳女士擔任監事會主席,海連成先生為
外部獨立監事,司劍非先生為職工代表監事。除韓芳女士外,本公司監事的任期為三年,可於任期屆滿時重選連任。韓芳女
士的任期由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起(選舉生效日)至二零一八年舉行二零一七年股東週年大會之日為止。監事會作為本
公司常設的監督性機構,向全體股東負責並報告工作。監事會通常每年至少舉行兩次會議。
監事會主要負責監督本集團的財務活動,審閱董事會編製並建議提呈股東大會審議的財務報告及其他財務數據,監察董事
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權履行情況,防止其濫用職權,以及代表本公司與董事交涉或起訴董事。於二零一五年度,監事會
舉行了三次會議,詳細內容載於本年報「監事會報告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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